圖書資料及設備遺失損壞賠償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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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日期:2024/04/21
- 發布單位:國家人權博物館圖書室
國家人權博物館圖書資料及設備遺失損壞賠償辦法
壹、讀者使用本館圖書室各項設備、圖書資料及非圖書資料,應善加珍惜。如有破壞遺失、撕毀、缺頁等情事,應依下列規定負完全賠償責任:
一、若有損壞時應購置相同物品賠償或照市價賠償。
二、如有新版,得以新版取代。
三、賠償金依行政程序繳交國庫。
四、損壞之設備、圖書資料仍歸本館圖書室所有。
貳、讀者外借本館圖書室資料如有遺失,應立即通知本館,申請暫免逾期停借,並於一個月內來館依前項規定辦理賠償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