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資料借閱與還書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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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日期:2025/11/19
- 發布單位:國家人權博物館圖書室
圖書室圖書資料借閱與還書說明
113.4.10訂定
114.11.19修正發布
一、借閱服務
(一)借閱
- 實體書每證30冊(件)為限,借期30天,熱門新書借期10天。
- 數位資源借閱:每證10冊為限,借期14天。
※數位資源範疇:電子書、電子期刊、數位影音。
(二)續借
- 讀者實體書外借中且尚未逾期之館藏,若無他人預約者,且該借閱證無逾期停權之情事,得於館藏查詢系統辦理續借,或親至流通櫃台辦理,限續借2次,續借應還日期自續借當天開始起算到期日,一般圖書可續借30天,熱門新書可續借10天。
- 讀者數位資源外借中且尚未逾期之館藏,若無他人預約者,得於到期前辦理續借,限續借1次,續借期限自續借當日起算到期日,可續借7天。
(三)線上申請預約
- 每張借閱證可預約實體書之冊數以10冊(件)為限,其受理日計算方式,在架館藏自申請日次日起算;外借中館藏自上一位借閱者歸還後起算,並依預約申請日期先後排序,預約到館以電子郵件通知,於接到通知7日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,若超過7日則取消預約。
- 讀者至各數位資料平台可預約冊數以2冊為限。
(四)如讀者有借閱逾期實體書未歸,將停借至歸還爲止,始恢復借閱、續借、預約權利。
(五)本館圖書室限館內閱覽之圖書資料與非圖書資料,僅限本館館員因業務需求借閱,須出示員工識別證,並依一般借閱程序辦理。
(六)借出之圖書資料,如遇盤點、裝訂、重新分類或本圖書室急需收回時,應於通知期限內歸還,違者視同逾期。

二、借閱到期通知服務
(一)電子郵件催還通知
- 借閱到期前1、3及5天前,寄發電子郵件提醒讀者借書即將到期。
- 借閱逾期每天會寄發1次逾期通知電子郵件。
(二)館員電洽通知
市話或手機電洽讀者催還。
三、還書服務
(一)歸還圖書資料,請於服務櫃台或使用自助借還書系統或還書箱;休館期間一律使用還書箱。
(二)以郵遞方式還書者,請以掛號寄遞,信封註明「郵遞還書」字樣,還書日期以郵戳為憑。郵資自付,如未先行繳付郵資者,一律以退件處理。
(三)圖書資料含附件(光碟、教具、手冊等),需與原借閱資料一併借閱及歸還,否視為未歸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