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資料借閱與還書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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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日期:2024/04/21
- 發布單位:國家人權博物館圖書室
國家人權博物館圖書資料借閱與還書說明
一、借閱服務
(一)借閱:每證30冊(件)為限,借期30天,熱門新書借期10天。
(二)續借:讀者外借中且尚未逾期之館藏,若無他人預約者,且該借閱證無逾期停權之情事,得於館藏查詢系統辦理續借,或親至流通櫃台辦理,限續借2次,期限自續借當日起算,一般圖書可續借30天,熱門新書可續借10天。
(三)線上申請預約:每張借閱證可預約之冊數以10冊(件)為限,其受理日計算方式,在架館藏自申請日次日起算;外借中館藏自上一位借閱者歸還後起算,並依預約申請日期先後排序,預約到館以電子郵件通知,於接到通知7日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,若超過7日則取消預約。
(四)如讀者有借閱逾期未歸還達3次,取消借閱權利,以逾期件數乘以逾期天數計算停權日數。俟停權日數期滿,始恢復借閱、續借、預約權利。
(五)本館圖書室限館內閱覽之圖書資料與非圖書資料,僅限本館館員因業務需求借閱,須出示員工識別證,並依一般借閱程序辦理。
讀者持有借閱證 | 圖書借閱權限 | |||||
借閱冊數 | 借書天數 | 續借次數 | 預約冊數 | 熱門新書可借冊數 | 逾期未歸次數 | |
30 | 30 | 2 | 10 | 10 | 3 |
二、還書服務
(一)歸還圖書資料,請於服務櫃台或使用自助借還書系統或還書箱;休館期間一律使用還書箱。
(二)以郵遞方式還書者,請以掛號寄遞,信封註明「郵遞還書」字樣,還書日期以郵戳為憑。郵資自付,如未先行繳付郵資者,一律以退件處理。
(三)圖書資料含附件(光碟、教具、手冊等),需與原借閱資料一併借閱及歸還,否視為未歸還。